突然,有人谈及随拍这种挖坑的办法犯不犯法。
“有没有吴彦祖讲讲,随拍这样玩不犯法吗?”
“企鹅签约前就不知道看看这些高额违约金吗?还是说签约的人其实是卧底,故意签了这个对企鹅不利的合约?”
“傻了吧??这种事一般都是分公司老总亲自签字,且不说收买一个老总困难大不大,就算收买了,他不给马华报备,马华会给他批钱吗?公司账户上没钱是签不了那种合同的。”
“我听说好像是企鹅接触那些明星时,违约金还没改,但谈好后,随拍就让他们换成了高额的违约金。”
“反正现在的情况是,要么,企鹅找到证据,随拍的人去坐牢,要么企鹅找不到,认栽赔偿一千亿。”
看着评论,尹天也是轻松一笑。
这些网友也不是傻子,都能看出这次就是随拍在挖坑给企鹅跳。
但是,法律是将证据的,要是企鹅找不到能证明这事随拍自导自演的戏的证据,那么即使他再不情愿,这次他也得赔这一千亿。
而要是企鹅找到了,他们不禁能接着这个不花钱拿到明星解约书,操作得当的话,指不定还能把随拍的人送几个进去吃牢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