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四驾马车”拉动我国养老保障
就“养老保障”而言,养老的重心在“保”和“障”二字上。“保”字精髓在于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让老年人在晚年能吃得饱,穿得暖,有地住;“障”字核心是老人因退休在离开工作岗位后生活水平不至于大幅下滑,能保证与原有生活水平持平,不因退休后待遇急剧下降造成强烈的心理落差;在保障范围上,要求全覆盖和普遍性,在保障水平上,强调基本需求的满足。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改革,明确建立以养老保险为主体的养老保障制度。从此,养老保险制度成为我国养老保障的主要供给形式。在城镇,对于城镇从业人员,我国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加快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对于城镇户籍居民(非从业人员),确定了进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内容;在农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在不断完善中。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不断的改革,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覆盖较为全面的养老保障体系,但由于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仍然处在改革过程中,具有不完善、低水平以及发展不平衡等特点。之所以产生这些特点,与我国在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