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丙吉出任丞相。在任上,他祟尚宽大,性喜辞让,有人获罪或失职,只要不是大的过失,他只是让人休假了事,从不严办,有人责怪他纵容失察,他却回答说:“查办属官,不该由我出面。若是三公只在此纠缠不休,亲历亲为,我认为是羞耻的事。何况容人乃大,一旦事事计较,动辄严办,也就有违大义了。”
丙吉冒死保皇嗣,宣帝念恩封侯拜相。
丙吉性情温和,从不显智耀能,不知情者以为他软弱好欺,并无真才实学,他也从不放在心上,也不会因此改变心意。
一次,丙吉在巡视途中见有人群殴,许多人死伤在地,丙吉问也不问,只顾前行。看见有牛伸舌粗喘,他竟上前仔细察看,很是关心。他的属官大惑不解,以为他不识大体,丙吉解释说:“智慧不能乱用乱施,否则就无所谓智慧了。惩治狂徒,确保境内平安,那是地方长官之事,我又何必插手亲自管理?现在正是初春,牛口喘粗气,当为气候失调,如此百姓生计必定会受到伤害,这是关系天下安危的事,我怎能漠视不理?看似小事,其实是大事,身为宰相,只有抓住要领,才能不失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