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两个人在同一场合经历了某一事件的发生,一个人要比另一个人记得清楚,但不论怎样也唤不起他同伴记忆这件事。他讲述了无数情节,仍然无效;他的讲述涵盖了时间、地点、当事人、说过的话以及在各种方面做过的事;直到他忽然刚好说到了能令同伴记起所有情景的某个情节,而才使他的同伴记起了当时经历的全部情形。而且,忘记了往事的那个人也从开始那个人提示的谈话中认同了他的全部观念,包括时间与地点的同一的情节;当时他觉得它们不过是在想象中虚构出来的。但是,一旦启动记忆的那个情节被讲述出来,同样那些观念如今便出现在了一个新的观点之下,并且现在的感觉和它们原来所引发的感觉仿佛是不一样的。除感觉发生了改变之外,就不存在其他方面的变化了,但是那些观念当即变成了记忆观念,也获得了准许。
记忆所展示给我们的全部对象,既然想象都可以进行表象,并且那两个官能的不同只在于它们所展示出的由观念所引发的不同的感觉,那么我们就应该要研究一下这种感觉的本性。我相信每个人都认为,较想象观念来说,记忆观念要更为强烈和活跃。一个画家如果想临摹某种情感或情绪,总要想办法观察一下有着同样情绪或情感的人,从而使他的观念生动活泼起来,并保证它们要比想象中的那些虚构观念更加强烈与活泼。并且这种记忆越新近,形成的观念也就越清晰;在隔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后,如果他再返回来思索他那个对象,他总是感觉对于那个对象的观念减退了,虽然可能并非全部消失。当我们的记忆处于非常微弱的状态的时候,往往会对它们产生怀疑;假如一个意象不曾呈现出鲜明的色彩,以致足以显示记忆官能的特征,我们就无法肯定,那个意象究竟是源于想象,还是记忆。一个人会说,我想我记得那件事情,但是不敢确定。漫漫岁月几乎让它流逝于我的记忆之外,所以我无法保证它是否是我想象中的真实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