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定关税和治外法权是我们近年所认为不平等条约的核心,可是当时的人并不这样看。治外法权,在道光时代的人的目光中,不过是让夷人管夷人,他们想那是最方便、最省事的办法。至于协定关税,他们觉得也是方便省事的办法。每种货物应该纳多少税都明白的载于条约,那就可以省除争执。负责交涉条约的人如伊里布、耆英、黄恩彤诸人知道战前广东地方官吏的苛捐杂税是引起战争原因之一,现在把关税明文规定岂不是一个釜底抽薪、一劳永逸的办法?而且新的税则平均到百分之五,比旧日的自主关税还要略微高一点。负交涉责任者计算以后海关的收入比以前还要多,所以他们洋洋得意,以为他们的外交成功。其实他们牺牲了国家的主权,遗害不少。总而言之,道光年间的中国人,完全不懂国际公法和国际形势,所以他们争所不当争,放弃所不应当放弃的。
我们与英国订了这种条约,实因为万不得已,如别的国家来要求同样的权利,我们又怎样对付呢?在鸦片战争的时候,国内分为两派:剿夷派和抚夷派。前者以林则徐为领袖,后者以琦善为领袖。战争失败以后,抚夷派当然得势了。这一派在朝者是军机大臣穆彰阿,在外的是伊里布和耆英。中英签订了条约以后,美法两国就派代表来华,要求与我国订约。抚夷派的人当然不愿意与美国、法国又打仗,所以他们自始就决定给美、法的人平等的待遇。他们说,倘若中国不给,美、法的人大可以假冒英人来作买卖,我们也没有法子查出。这样作下去,美、法的人既靠英国人,势必与英国人团结一致,来对付我们;假使中国给美、法通商权利,那美国、法国必将感激中国。我们或者还可以联络美、法来对付英国。并且伊里布、耆英诸人以为中国的贸易是有限的。这有限的贸易不让英国独占,让美、法分去一部分,与中国并无妨碍,中国何不作个顺水人情?英国为避免别国的妒嫉,早已声明她欢迎别国平等竞争。所以美国、法国竟能和平与中国订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