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了如今深秋季节,鲜嫩的菜蔬已经不好弄了,大部分时间只能吃干菜和酸菜,到了冬天更是如此。
狗肉是昨日镇上的屠夫宰杀之后送来一半,大概有二十多斤,因为秋冬时节也是杀狗吃肉的最好时节。
后市有句俗话,叫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吃狗肉虽然在后世的争论比较厉害,但狗肉的确鲜香无比,而在这大秦时期,狗肉是一种很普遍也最受欢迎的肉类品种,无论王侯公卿贵族平民,都喜欢吃狗肉,屠夫就是屠狗人的专用名词,比如明朝有一首对联叫: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最是读书人,说的就是屠狗之人地位低贱,但却都是仗义好爽之辈,实际上说的就是屠夫。
实际上在更早的商周时期,狗肉一直只有上层人士才能享用,小狗称为狗,大狗称为犬,除了可以用来看家护院或者打猎,养狗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杀来吃肉,是六畜之一。
《礼记.王制》记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可见当时狗肉只有士以上的阶层才能享用,普通庶民最多吃点儿蘑菇竹笋啥的山珍,至于奴仆只能吃糠。
陈旭以前并没有吃过狗肉,甚至还略有有些抵触,但自从昨天晚上吃了一顿狗肉之后便感觉自己前半辈子的人生真的和咸鱼没什么区别,尼玛狗肉这么好吃,老子以前为什么不吃,于是仅仅一个晚上就爱上了吃狗肉,决定以后多弄点儿狗肉吃吃,冬天还能温补强身,实乃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