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19] 我们会想到,恩格斯在下面这段文字中区分了“工作”和“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并具有一定质的劳动叫做Work,以与labour相对;创造价值并且只在量上被计算的劳动叫做labour,以与Work相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61页注,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在上述的第二部分中,“价值”指的是“交换价值”(exchange-value)。
第26章 作为异化劳动的价值
一
如果异化劳动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圆心,那么价值就不可能是距离周长最近的点——因为这二者是“同一的”,是同一个整体的不同方面,是对同一种社会关系的不同表述。根据马克思的说法,“价值是劳动”;它“在一般社会形式上是对象化劳动”[1]。他甚或声称“价值本身除了劳动本身没有别的任何‘物质’”[2]。还有其他一些这种关于劳动和价值可以等同的直接论述,但是它们似乎同样也失去了它们的独有特征。[3]对于大多数《资本论》的读者而言,“价值”(value)仍是同义词“财富”(worth)的经济学表达方式,是一种可以用货币方式来衡量的评价标准。它与劳动之间的联系被认为是能够据此进行重要的经验论证;这种方法得到了大多数劳动价值论的拥护者和批判者的肯定。[4]但是,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类型。它与劳动之间的统一性是被假定的,而且对关于这个主题的事实进行分类的目的是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作为证据来加以证明。对马克思来说,价值——或者他有时候所谓的“价值一般”——是一种被美化了的劳动,没有证据能够给他提供相反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