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国管理部门作为主体:作为开发主体,在世界范围内,信息化研究和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往往为其政府职能部门。虽然市场化的尝试也在进行中,但总的来看,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仍占据主要地位。各国的研发过程均由政府主导规划、投资、协调。虽然各国均遇到了资金不足、监管困难的局面,甚至一些国家中,通过个人或国际资本融资。在市场化过程中竞争日益激烈,各国均尝试建立一些商业模式,期望以经济效益驱动某些集团参与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
(3)不同国家的研究开发方案不同:由于各国的医疗体制、经济、地理、信息化环境等条件都不一样,发达国家在进行此类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主要致力于提高服务质量或综合发挥全体医疗人员的集体作用,建设中引进私有资本参与协调管理;在德国,这种医药分开制度更为严格;在东亚及北亚的发达国家则注重于标准化进程、相关法律建设和远程医疗技术的发展。发达国家的经济水平较高,因此在这些国家的信息化建设较为容易,其建设进程更快,发展水平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