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人格的世界。它是一切知识和存在的基础;它比物理世界更加丰富;它与自然不断地相互作用;它是一个不可见的世界;它是目的的世界;它是自我认同、私密的个人的世界;它是一个社会的世界;它是一个冲突的世界。我们最崇高的目的和理想的秘诀在于人格的世界,而其中也有堕落的深渊。人格是宗教提供拯救的灵魂;“寻找灵魂的现代人”[7]确实需要从他现在的自我中得到解救,这也是为了他自身的利益。让我们进一步探讨人格在自然领域和价值领域中的地位。
二、价值的世界
至此,我们已经看到,人生活在一个冲突的世界中。这种冲突有许多方面和根源,但我们在此要涉及的是它在自然领域和理想的价值领域之间关系中的根源。圣保罗写道:“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1]这时候他想到的正是这些根源。我们当前的兴趣不在于圣保罗关于罪的神学,而在于现代思想领域;我们的兴趣主要也不在于人的肢体,而在于以我们的肢体为其中一个部分的整个自然,及其与我们的灵性抱负的关系。当我们向现代的权威们请教时,我们发现他们对自然的定义并没有达成一致的看法。我们看到许多人在一切事物之总和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包括所存在的一切。这样的用法是对这个术语的贬低,使这个词成了完全超自然的,而没有留下任何可以加以讨论的意义,并使自然与超自然、心灵与物质、灵魂与肉体等古老的区分成为自然内的真正的区分。就这样,自然成了一个肤浅的术语,应当被“所有”或“每一”来代替。因此,我们不妨采用贝克莱、康德和现代实证主义者赞同的定义,亦即自然是通过我们的感知揭示给我们的那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