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部重要书籍是1975年在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竹简《编年记》。[9]《编年记》竹简共53支,逐年记载秦昭襄王元年(前306年)到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秦的战争等大事,同时,记录墓主的生平等事项。《编年记》的每条记述都很简单,有时还列年而不记事,体例与《春秋》相近,可以看出早期史书的编年记事方式的大致状况。此书采取国史与家史结合的形式,将国家大事与个人生平记录在一起,很值得注意。由此可见,春秋时世卿设官修史之制,秦统一后仍得到保留。与《编年记》一起出土的还有大量法律及其他文书,喜在秦始皇时曾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等与法律有关的职务,可知以吏为师的做法,在焚书之前就已成为秦的重要文化政策。
二、秦始皇的史学政策
秦建立中央集权的大帝国后,树立法家思想权威,实行全面专制统治。秦始皇看到了思想文化与社会政治的密切关系,为适应建立、巩固大一统政权的需要,在实施一系列政治经济方面统一举措的同时,也采取了思想文化上的统制措施,实行“书同文,行同伦”的文化政策,要求将文字和伦理行为统一起来。这个政策具有两重性的效果:一方面,它顺应了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统一的历史趋势,促进了具有大一统特色的秦汉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从而为两千年来的封建政治格局奠定了稳固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文化高压政策引起人们普遍不满,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强秦暴亡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