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天仪式被严格地限定为皇帝的特权。皇室祭天之时,不仅普通百姓一概不准参与,连同官品较低的官员也无法以观众的身份擅自踏进天坛。由此,通过对祭天仪式的严格控制,皇室成为天人之间的唯一中介,垄断了万民的升天之路。另一方面,很多民间宗教的祭祀已经变成官方的等级性特权,虽然这些仪式通过民众参与的方式向公众开放,但是在宗教仪式中曾担任重要角色的巫师的地位,大部分被世俗社会制度的领袖替代了,后者在祭祀中成为主持事务的灵魂人物。
尽管如此,传统宗教的神学思想、宇宙观和仪式融入中国民间社会各个层面的日常生活中,民众的宗教感完全和日常生活的社会制度合而为一。宗教神学性地、仪式化地和组织化地渗入到世俗团体中,共同的宗教观念和活动充满整个社会,意味着社会环境作为一个整体性存在具有神圣的氛围,神、鬼和人一起共同参与筑就了现世的生活方式。这种弥漫性宗教不需要独立的制度作为基础,如明确的神职人员和单独的权力结构。其宗教功能通过中国社会的世俗结构而发生作用——家族制度和帝国大规模的社会政治网络,由此形成天人合一的伦理—政治景观。其表现于大传统儒家理念,则为“天人感应”“致中和”“调理四时,太和万物”等形而上哲学概念;表现在小传统及日常生活中,则见于实物、医药习惯、姓名系统、祖先崇拜仪式、择日占卜、风水地理、神明仪式以及符篆咒法等方面。皇帝和官员构成了这种弥漫性宗教的执掌人,而全体臣民则是群体信众。[362]但是,因为没有凌驾于王权之上的婆罗门阶层以及独立的宗教生活制度的监督和教化,构成王权和官僚体系的刹帝利阶层(包括皇帝和依附王权的儒生)必然因为信仰弱化而逐渐腐败,于是弥漫性宗教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