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窄”受众,与“广”受众相反。尽管他们也具有分散性、多样性和匿名性,但同时他们在某一或某些方面显示出共同的接受倾向,即选择信息的某种共性。因此,为提高传播效果,大众媒介不能不尽力加强针对性,增加“窄传”的内容。近年来,我国的传媒已从纯粹的“广传”向“广传、窄传”结合的方向发展。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现实中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广”受众和“窄”受众,每个受众或多或少总有自己兴趣聚焦的部分,也或强或弱总有了解社会整体的需求,作这样的区分,只是为了便于对特定条件下的受众行为的主要倾向进行概括。这两类受众之间,不仅不是对立或毫无联系的,相反它们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广”“窄”结合,相互渗透,并不断地变化和发展。而且,无论受众个体或群体,其兴趣都可以培养、形成、转变乃至消失。因此,对于受众类型的研究和把握,也必然是一项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工作。
第二,受众的社会特征。
受众是千差万别的,又是具有一定共性的。受众置身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中,不同的环境因素影响并促成了他们的不同特征。决定受众社会特征的主要因素,大体可分为文化传统、社会环境和群体影响。
从文化传统看,最突出的是民族特征。由于宗教、历史等复杂原因,不同的民族往往体现出不同的心理倾向,如中国人追求和谐、平衡等。这些文化特征,同样表现在受众的具体传播行为中,成为传者不可忽视的因素。有些学者甚至指出,国际关系中的冲突,主要源于国际文化传播中的冲突,而文化传播中的冲突,又主要源于对对方文化背景缺乏了解而造成的讯息“误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