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常理来讲,凶手作案应该会选择治安混乱、鱼龙混杂的地方,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他们作案后的“安全性”,而该案中的凶手行为显然是“不安全”和“高风险”的。受害人是一个没有任何恶习的教师,她既不热衷于抛头露面,也不喜欢化妆打扮,和孩子们一起玩耍是她生活的全部,这样“低风险”的女孩在自己家门附近遇害,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综合这两方面的因素,再加上凶手欠缺准备的作案手法,特工们知道他们要寻找的是一个具有盲目冲动性的凶手。
凶手在杀死受害人之后疯狂蹂躏她的尸体以及他没有性侵受害人,而是对着受害人的尸体进行自慰的行为,都从侧面证实了凶手是一个欠缺自我安全感的人。捆绑受害人和性虐待应该是受到一些色情、性虐待杂志的影响,凶手的幻想就是被这些读物所激发的。
自慰行为是凶手为了满足自我内心中的幻想,这种表现证明了凶手是一个的性功能很弱,对性的理解很不成熟的人。凶手是一个内心非常胆怯的人,他选择的杀害对象是一个身体不佳而且文弱的女子,他在迅速杀死受害人之后才敢捆绑受害人的尸体,才敢将自我内心中的幻想转变为现实的行为,这都证实了凶手内心中是惧怕面对一个活生生、具备自我个性的女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