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益集团自一九五一年开始就实行“保养金”制度。该制度规定,南益公司的员工每月均从薪金中扣出百分之五,公司则付出该员工月薪的百分之十,存入银行的特别户,后转入各员工的名下,使得员工在退休后的生活有了保障。
南益公司还制定了“居者有其屋”的计划,即南益公司属下的每一位职员都拥有自己的房屋。公司以无息贷款的方式,把大约三年的薪金总额借给职员购买房屋,房契的业主是公司的名字。然后,在每年的年终花红中,将该职员的花红扣除一半,作为偿还公司的房屋贷款,直到还清为止,此时公司才把房契移给该职员。
由于南益公司实行终身雇佣制,职员待遇优惠,花红丰厚,而且“居者有其屋”,因而他们都成为南益公司的中坚分子。所以,在新加坡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没有人有本领挖走南益的职员。”在一切因素中,人是第一最宝贵的因素。公司经营的好坏与前途如何,与全体职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是分不开的。南益公司采用终身雇佣制,优待职员,使职员无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从而为公司创造出最大的利润。相反,如果对职工剥削压榨,竭泽而渔,或不注重福利,留人不留心,那都是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