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充认为,天地之气能感动人物,人物却不能感动天地之气,是因为前者是“本”而后者为“末”。他说:“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随行而应人。”又说:“人,物也;物,亦物也。”这样就割断了天人之间的联系。
关于万物之间的关系,王充认为:“同气相成,殊气相革。”即不同性质的东西才能互相作用、革化。他把这看做普遍规律,用它来解释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王充还把这种“斗争”观点试图用于分析某些社会矛盾现象。他举例说:“一堂之上,必有论者;一乡之中,必有讼者。讼必有曲直,论必有是非;非而曲者为负,是而直者为胜。”
在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上,王充建立了唯物主义认识论。他已经初步认识到,真理是在争论中确立的,是在和谬误的斗争中出现的;这种斗争是不破不立,异常尖锐的。
王充反对“奉天法古”的思想,认为今人和古人相“齐”,没有什么不同,也没有什么根据说古人总是胜于今人,所以,没有必要“颂古非今”。这种见解与“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思想是完全对立的。
是神创造了人,还是人创造了神
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