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为了调和山东乡村建设派与中山大学派“建设”之争,专门在《社友通讯》《教育与民众》上组织文章,为两派调和。“本社本届年会之讨论中心,为‘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关于本案的提案,当时计收到四组。其中庄泽宣、崔载阳、古楳三先生所拟的一组,从表面看来,似与其他三组之含义,略有不同”,该刊邀请一些人士,对该问题进行讨论。[78]社友唐现之是其中一个代表。
日前接到步霞兄来信,说是《社友通讯》拟出一年会专号,叫我写点东西。……我匆匆忙忙从广西赶到济南,已是八月廿四日下午七时了。当时没有见到一个社友。开会的情形如何我完全不知道。次日早上,见到步霞兄,他说:“你来得正好,今天要讨论‘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案’,而广东一组的人——庄、崔、古三人一个都没有来,你可以代表他们发发言,因为你们都是在一气的。免得只有梁先生一个人说话,而没有对手。”他说了这一些话,我完全莫名其妙,我便问同我一同闲走着的效春兄,他才告知我是一回什么事。摇铃开会了,梁先生演讲他对这案的意见,我一面听,一面在席上看各组对于本案的意见。……我仔细看了一看,觉得他们三人的意见,与梁先生的主张并没有互相抵触之处。在表面看来,一方主张“建设”,一方不赞同“建设”,似乎是互相水火,绝不相容的。其实他们双方的见解都是一致的,我看不出他们双方的冲突。不过所差者,亦有两点:第一点是各人所讲的“建设”不同,试看庄、崔、古三人的提案中在建设二字外加了一个括弧便知道了。他们所不赞同的是年来这种时髦的建设,而不是不赞同梁先生所说的建设。他们在第八条上明明主张设立如邹平一类的机关。第二点是梁先生的见解深一层,认为只有消极的办法不是一个办法,须得有积极的建设,以“开动其生发进步之机,使地方向荣,农村兴起”。他所主张的乡村建设,决不是卤莽灭裂,生吞活剥,扰乱地方,破坏生活的办法。[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