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创意虽小,其产生却并不容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它需要的是广告人的知识、心智和灵感。没有一位著名的文学家不是博览群书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也没有哪一位科学家不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有谁见过真正的“空中楼阁”?
然而,创意虽难,却也有章可循。
广告创意的前提,是产品定位。两者的关系,相当于“做什么”与“怎么做”,只有明确了该做什么,才会有怎么做。假如不知该做些什么。那岂不成了无头苍蝇,到处乱撞,早在60年代美国奥美广告公司就指出:“决定广告效果的第一要素,乃是在于将这一商品归于哪个位置。譬如,推出一种护手冷霜时,应该将它定位于保护粗糙皮肤的商品种类呢,还是定位在美化手指的商品种类上。总之,推出广告之前,必须明确决定商品的定位。”
1985年,中国工业展览会在美国洛杉矶举行,门前有一巨幅广告宣布牌:“妈妈,我要到中国去!10块美金全家就可去一次!”这个广告在美国各地电视台播出后,反映十分强烈,无数美国儿童纷纷要求妈妈,带他们去见识见识神秘的东方国家。于是出现了父母拖儿带女,从全国各地赶往洛杉矶参观中国展览会的盛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