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假若焦虑与罪疚感是我们分析工作的必要诉求,我们何不在一开始便将它们纳入考虑因素,予以习惯性地运用呢?
我自己始终如是履行,而且我发现,若一个技术能将在儿童身上尤其强烈,且较成人更鲜明、更容易掌握的大量焦虑与罪疚感列入考虑,并以其进行分析工作,绝对可让我完全放心。
安娜·弗洛伊德指出(第34页),在进行分析工作时,我不应该因小孩子对我表现出敌意或焦躁的态度,就立即做出负向移情现象的结论,因为“一个幼儿与母亲的关系愈平淡,其对陌生人表现出的友善冲动便愈少”。像她这样以小婴孩对于所有陌生事物的阻抗态度作为比较的基准,我不认为是恰当的。我们对小婴儿所知甚少,但我们可以从对一个小孩的早期分析中,认识到许多关于心智发展的问题。例如在三岁小孩身上,我们看到充满严重爱恨交织的精神官能症小孩,才会对陌生人感到害怕或憎恨。我的种种经验,足以证实我的信念无误。假使我将这种反感行为解释为焦虑与负向的移情感情,并与孩童在同时间所发展出的素材做连结,将其回溯至原始客体(即母亲),便会观察到焦虑有减缓的现象。这个状况在更为正向的移情中萌生得更早,且会伴随活力十足的游戏出现。较年长的儿童情形亦颇为类似,只是在细节上有所差别而已。当然,我这方法的施行前提是:在一开始便要求自己兼顾正向与负向的移情,并且朝向俄狄浦斯情境中追溯其源头。这两项方法完全符合分析原则,但安娜·弗洛伊德却基于某种不明的理由,对它们不理不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