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而多样的大众传播实际过程中,自由主义媒介依据以下操作性原则运行,从而发挥作用。
第一,独立性原则。根据这一理论,大众媒介除提供消息、娱乐外,还应当刊播各种广告,从而保持其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唯其如此,媒介才有可能对政府进行监督。
第二,多样化原则。不可否认,大众媒介发布的无数信息中,必定有虚假或不健康的内容,但政府无权干预。否则,政府以各种借口压迫言论、报道的结果就不可避免。根据这一原则,必须让公众接触各种各样的信息,因为他们有理性,能分辨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谬误,能“自行修正”。为此,政府应放弃对媒介的一切垄断和控制,实行彻底的媒介私人所有制,让媒介在信息市场上公开竞争,而决定胜负的唯一原则,是它们满足受众需求的能力如何。
第三,法制化原则。在社会控制的问题上,主张采用非官方的控制手段,即一方面通过自由竞争和自行修正改善媒介的状况;另一方面,建立一个稳定、完整的法律制度环境,以调节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