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扎飞,我立刻想起自己正琢磨找乡间茅舍的事儿,他简直是送上门来了。
不知道我以前有没有讲过扎飞的事儿?要是讲过,诸位可一定要打断我。可以说我从有记忆以来就认得他了。我们一起念私立小学、伊顿、牛津,可惜现在不常来往,因为他大半时间都泡在萨默塞特郡沿岸的扎福诺·里吉斯,他那儿有一座恢宏的公馆,房间不下一百五十间,周围草场连绵数英里,都是他的地儿。
但是听我这么一说可千万别误会,扎飞并不是我那类富可敌国的哥们儿。这个可怜虫手头紧得厉害,和一般的地主阶级无二。他之所以要住在扎福诺公馆,不过是因为没钱住别处。要是有人主动提出买下他那座房子,他一定会献上热吻。可是这年头儿,哪有人乐意买下那么大一座房产?连租都没人要。于是扎飞一年大半时间都拘在那儿,想找人聊个天,也只有当地医生、神父,还有住在庭园里的孀居小舍[1]的默特尔婶婶和她十二岁的公子西伯里。扎飞的日子过得相当惨淡,想当年在大学混的时候,他也是前途大好的青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