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是,法律的条款和制裁,并不能也不可能消除人民对政治的失望。朱元璋虽然建立了大明帝国,却并没有替人民解除痛苦,改善生活,二十年后,弥勒教仍然在农村里传播,尤其是江西地区的农村。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年底诰戒人民说:“元政不纲,天将更其运祚,而愚民好作乱者兴焉。初本数人,其余愚者闻此风而思为之,合共谋倡乱。是等之家,吾亲目睹……秦之陈胜、吴广,汉之黄巾,隋之杨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则等辈,皆系造言倡乱者致干戈横作,物命损伤者既多,比其事成也,天不与首乱者,殃归首乱,福在殿兴。今江西有等愚民,妻不谏夫,夫不戒前人所失,夫妇愚于家,反教子孙,一概念诵南无弥勒尊佛,以为六字,又欲造祸,以殃乡里……今后良民凡有六字者即时烧毁,毋存毋奉,永保己安,良民戒之哉!”他特别指出凡是造言首事的都没有好下场,“殃归首乱”,只有他自己是跟从的,所以“福在殿兴”。劝人民不要首事肇祸,脱离弥勒教,翻来覆去地说,甚至不惜拿自己作例证。可以看出当时民间对现实政治的不满意和渴望光明的情形。
尽管政府对明教的压迫十分严厉,小明王在西北的余党却仍然很活跃。从洪武初年(1368)到永乐七年(1409)四十多年间,王金刚奴自称四天王,在沔县西黑山、天池平等处,以佛法惑众,其党田九成自称后明皇帝,年号还是龙凤,高福兴自称弥勒佛,帝号和年号都直承小明王,根本不承认这个新兴的朝代。前后攻破屯褰,杀死官军。(10)同时西系红军的根据地蕲州,在永乐四年有“妖僧守座聚男女成立白莲社,毁形断指,假神煽惑”被杀。永乐七年在湘潭、十六年在保定新成县,都曾爆发弥勒佛之乱。(11)以后一直下来,白莲教、明教的教徒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传播以至起义,可以说是史不绝书。虽然都被优势的武力所平定了,也可以看出这时代,人民对政府的看法和愤怒的程度。(12)